四包工头成佛山首例因违法索要工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
本报讯记者姚建国、通讯员林劲标报道:昨日,佛山禅城法院向媒体公布一起包工头组织工人堵塞公路扰乱交通秩序的典型刑事案件。该院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被告人袁某、胡某、夏某、许某有期徒刑一年到二年三个月不等。据悉,该案是佛山首例因违法索要工资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9月至次年4月间,被告人袁某先后承包了佛山某名城商业街北段和南段的土建工程。由于袁某没有施工资质,遂将该工程挂靠至广东方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方华公司)名下。双方协商工程款先由方华公司接收,再按进度的90%支付给袁某。后袁某将该工程的铁工、水泥工等工种分包给被告人胡某、夏某、许某三人。施工过程中,由于多次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且工程进展缓慢等因素,2006年6月21日,袁某的施工队经协议退场但工资未能索回。
为讨回工资,2006年7月14日14时40分许,雷某(另案处理)带了数名工人到位于禅城区魁奇路的该名城住宅小区路面拦截过往车辆。当日16时30分许,被告人袁某指使其他三被告人及钟某、林某(另案处理)等人召集各自班组的70余名工人先后到场拦截过往车辆,导致主干道魁奇路双向交通完全堵塞。
堵路事件发生后,佛山市劳动、公安等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协调,方华公司按照袁某签名确认的工资总额80%代付了工人工资110万元。当日17时20分许,堵路工人代表收到工资款后,该路段交通方恢复正常。
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聚众堵塞交通,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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